对于资金筹措,《规划》提出,按照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支出责任,中央事权项目全部由中央投资承担;中央地方共同事权项目,由中央投资和其他投资(包括地方政府投资、企业自筹等)共同解决,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基础性、公益性设施建设。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在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时核定。
对于资金筹措,《规划》提出,按照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支出责任,中央事权项目全部由中央投资承担;中央地方共同事权项目,由中央投资和其他投资(包括地方政府投资、企业自筹等)共同解决,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基础性、公益性设施建设。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在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时核定。